巴彦淖尔市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  

  主要领导

  主 任:王召宽       副主任:牧人    孙立新

  联系电话(综合科):8713696   

  Email:bmfpb@126.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工作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联系自治区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

  (二)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有关扶贫工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及经济协调;负责扶贫项目的引进、管理和督查工作。 

  (三)拟定和调整全市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的扶持标准,制定和调整扶贫工作重点地区的数量、范围。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扶贫开发统计与监测工作。

  (五)承担组织制定全市扶贫资金项目年度计划的职责,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资金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措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扶贫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  

  (六)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项目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和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专项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贷款贴息、科技扶贫、外资扶贫、连片开发项目申报、评审、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贫困监测统计、建档立卡工作,研究提出各类扶贫资金的分配计划;负责研究制定扶贫开发政策等。   

  (三)社会扶贫与移民科

  负责社会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信息工作;组织扶贫捐赠和国内、国际有关扶贫交流与合作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移民扶贫开发项目和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扶贫项目和外资扶贫项目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四)计划财务与革命老区建设科

  参与拟定和组织实施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承担组织制定全市扶贫资金项目年度计划的职责,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资金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措施办法;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革命老区和其它特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和特殊类型贫困地区连片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和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项目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