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内人社函[2018]133号)和《关于推荐评选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巴人社函〔2018〕30号)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各旗县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组(纪委)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推荐了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嘉奖对象,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审核筛选,将拟推荐名单报市纪委第17次常委会暨市监委第16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拟推荐单位
巴彦淖尔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临河区纪委监委
杭锦后旗沙海镇纪委
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人选
吴 杰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 志 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三、嘉奖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拟推荐人选
任 冬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科员
郭永峰 乌拉特中旗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宋 水 五原县纪委常委
乌兰图雅 乌拉特后旗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刘记宁 磴口县监委委员
公示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14日
监督举报电话:8527420、8655401
附件:
1.评选条件
2.先进集体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3.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4.嘉奖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
2018年7月10日
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局大势,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力度,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在严明党的纪律、深化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惩治腐败等方面工作突出、业绩显著,在全区领先或突出,赢得党员群众的拥护和赞誉。
(三)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建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 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
二、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一)对党忠诚,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从严执纪。
(二)热爱纪检监察事业,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践行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党的决议和方针政策,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
三、嘉奖的基本条件
参照先进工作者评选的基本条件。
先进集体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巴彦淖尔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巴彦淖尔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为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所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目前共在编在岗9人。主要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承担各软件系统和大数据平台的开发和技术支持,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巴彦淖尔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自2017年2月成立以来,在自治区纪委的指导帮助和市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巴彦淖尔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 ,以服务主责主业为中心,积极开拓、奋力推进,全面提升信息科技和大数据技术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运用水平。按照市纪委“2017基础建设年、2018数据录入年、2019整体提升年”的信息化建设三年工作安排,坚持“一级开发、三级应用,结合实际、突出特色,适度超前、有效管用”的建设原则,以“三通一享”,即:网络接通、系统打通、数据联通,多领域、多行业综合数据实时一站式共享为建设目标,全面打造了巴彦淖尔智慧纪检综合平台,实现了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技术在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取证、档案管理、警示教育、内部监督等领域的全覆盖。“巴彦淖尔智慧纪检综合平台”包括内务平台、业务平台、大数据平台和安保平台四个子平台,每个子平台涵盖了对应的软件系统,主要有蒙汉双语监督执纪监察信息系统、12388检举举报受理系统、舆情监测系统、廉政档案系统、移动办公系统和大数据查询系统等20多个软件系统。打造了全区首家纪检监察系统演播平台和全媒体信息化廉洁教育展厅,运用大数据、二维、三维地图展示等技术,开发了纪检监察网上三维展馆,为纪检监察对外宣传和干部队伍警示教育搭建了信息化平台。
二、临河区纪委监委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临河区纪委监委有内设机构13个,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有派驻纪检组12个,其中单独派驻纪检组4个,归口派驻纪检组8个,机关干部63人,包括领导班子9人,其他干部54人。
抓早抓小,维护政治生态。建立廉政风险评估预警平台,将不同渠道的廉情信息整合录入,定期分析评估,以“五色灯”预警,分类处置,构建了集“数据对比、综合评估、预警提醒、同步督办”为一体的信息化监督体系。系统自2017年6月运行以来,下达预警通知书37件次,谈话函询34人次,督办整改问题48个,对整改不到位的,再进行严肃查处和问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同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信访举报、巡察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编写《领导参阅》,开展“两个责任”落实廉政谈话活动,提出建议,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十八大以来,临河区纪委运用函询、提醒谈话、廉政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1448人次,占“四种形态”总数的78%。
从严监督,持续正风肃纪。十八大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3人,其他处理6人,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聚焦民生,严惩基层腐败。十八大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35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9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4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并将典型案例制作专题片、编印宣传手册,开展警示教育,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同时,为切实管住基层“微权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今年又开发建设了集“公开、监督、查询”于一体的“三务”公开大数据平台,形成线上线下“五位一体”公开模式,实现“三务”公开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因村务不公开引发群众信访问题。
强基固本,淬炼铁军队伍。持续开展基层纪委规范化建设活动,从6个方面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先后投入60多万元,在9个乡镇建立了标准谈话室,配备了办案设备,投入20多万元,接通与乡镇纪委监控调度专用网络,实现互动远程接访、办案。建成廉政文化示范点25个。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开设理论大讲堂、开展岗位大练兵。建立了“1+2”区域化“协作模式”,加强办案指导和日常监督,有效解决了“单兵作战”的现状,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2015年以来,基层纪委累计自办立案案件1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6人。
三、杭锦后旗沙海镇纪委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沙海镇地处杭锦后旗西北部,距陕坝镇15公里,下辖10个村104个村民小组,人口2.2万人。全镇辖地面积184.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8万亩。全镇共有党支部13个,其中农村党支部10个,机关党支部1个,合作社党支部1个,商会党支部1个,共有党员662名。
镇领导干部共33人,其中科级以上16人(正科3人),科级以下17人,有女干部4名。镇党委共有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镇纪委共有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专职纪检干部1人。
近年来,沙海镇纪委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为打造沙海镇良好政治生态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镇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做到强化教育、强化监督、强化督查,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十八大以来,沙海镇共给予党纪处分17人,政纪处分2人,其中完成自办案件6件。2018年完成上级交办案件2件,协助旗纪委办理案件2件,完成自办案件1件,处置信访问题线索2件,共给予党纪处分1人。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镇纪委对2013年以来的涉农资金集中排查3次,发现问题28条。针对9个村存在违规发放燃油费、话费、补助等问题,镇纪委责令各村限期整改,并收缴违规发放资金146250元。三是注重强化常态化制度约束。重点是严格实行“三务”公开制度。镇纪委对各村集体“三资”进行了兜底清查,分类别建立台账、列出公开清单、完善工作资料,规范公开流程。同时,各村协助各村民小组对涉及“三务”公开方面的内容也进行了公示,实现了“三务”公开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角度确保了“三务”公开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提高了村务活动的透明度。
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吴杰同志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吴杰,男,汉族,1962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吴杰同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已有二十九个年头,一直奋战在案件查办第一线。曾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十佳办案能手”,案件查办荣记三等功,自治区“百千万工程”被推荐为优秀审查组长。
他在旗县纪委工作多年,2009年凭借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工作表现,被市纪委破格调回。2013年初提拔为纪检监察室主任。精力充沛,办事认真,不讲情面,是同事对他的普遍印象。作风硬朗,敢于较真、突破能力强是他办案的突出特点。今年3月,他担任专案组长,成功办理的全市监察委成立后的第一个留置案。目前,涉案人员已达十多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交司法机关5人。
他属于知识型加业务型的干部,有自己独到的办案方法,近年来突破多起当地有影响的案件。他注重培养办案人才,传承办案经验,指导基层办案。每年都会在纪检系统各类业务培训班上和同事交流办案经验,旗县区纪委也经常邀请他讲课和指导工作,办案中遇到疑难复杂问题总会向他伸出求援之手。
他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伸的手不伸,不该得的利坚决不得。他让一批违纪者受到处分,甚至送入监狱。同时也受到过威胁,但他无怨无悔,因为他懂得自己是党的忠诚卫士,惩治腐败是自己神圣的职责。
二、李志同志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李志,男,汉族,1979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默默地奋战在执纪审查第一线,惩前毖后,“志”在救人,他以一剂“清凉方”并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转化着周围人们对纪检干部专挑毛病、专叫人不舒服的认识误区,认真践行着中央“打老虎”“拍苍蝇”严惩腐败的根本主旨。
凭着多年的一线工作经验,他逐渐摸索出一套独特的办案思路和工作模式,练就业务上的多面手。2016年他被自治区巡办选调到包头对内蒙古科技大学进行专项巡视,出色的完成了巡视任务,受到领导们的好评。2017年在全市纪委“三项技能”练兵比武中他获评优秀个人,参与撰写的《关于嘎查村“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的思考与对策》荣获全区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并在参与自治区党委专项巡视任务中多次获得好评。十八大以来,他参与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已突破百件,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在此基础上,为切实抓好“岗位练兵”和发挥“传帮带”作用,2015年以来,他先后通过“以案代训”,重点培养了13名苏木镇纪检监察干部,现已全部成长为纪律审查骨干力量。
不忘初心十余载,李志以忠诚铸操守、以智慧破难题、以真情系群众、以小家成大家,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坚守践行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庄严承诺。
嘉奖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任冬同志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任冬,男,汉族,1982年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科员。
2010年10月,任冬同志进入市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近十年。2018年1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他从员额检察官转隶成为一名光荣的纪检监察干部。
在政治上,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纪检监察干部,他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学习、遵从、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忠诚于党的核心,忠诚于党的纲领,忠诚于党的事业。
在工作上,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立足岗位,秉公执纪,忠诚履职,用行动和担当将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落到实处。在反贪和纪检监察岗位上,他先后参与查办了在当地具有社会影响的“林业”、“教育”、“扶贫”、“国土”等部门的系统性腐败案件50余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他十分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统一,努力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和自己良心拷问的铁案。出色的工作业绩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认可,多次获得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在生活上,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他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模范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绝不搞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不懈加强个人修养,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二、郭永峰同志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郭永峰,男,汉族,1971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乌拉特中旗纪委常委。
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0年来,他从最基层做起,一步一个脚印,经过多个科室的磨炼,做出了突出的工作业绩。
“干工作就要踏踏实实干出个样儿来”。在纪检监察二室工作期间,经他手审查调查、审核把关的各类案件近20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多人,给国家和集体挽回的经济损失近100万元。担任驻旗财政局纪检组组长期间,高质量完成20多件旗纪委机关交转办的案件,及时纠正一般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30余件次。严格对驻在部门的考核问责,两年中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70余人次,为驻在部门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2017年由他担任审查组组长,参加了巴彦淖尔市纪检监察系统“三项技能”练兵竞赛活动,取得了全市第2名的好成绩,为乌拉特中旗纪委争得了荣誉。
“学习业务就要认认真真学出个样儿来”。好学上进,使他成为案件审查调查的行家里手和专业性人才,通过给违纪违法人员讲解党的国家政策、纪律条例、法律规定等,疏导举报人员和被举报人员的心理,化解矛盾300多件次,高效突破案件,不但践行了党的理论和政策,从而也坚定了自己的政治信念,把自己锻造成为了一名党的优秀干部。
“做纪检人就要干干净净做出个样儿来”。作为分管案件审查调查的领导,工作上认真严谨讲原则。在纪检监察战线工作10年来,他本人没有发生一起违纪问题,他负责查结的案件和分管审核把关的案件,没发生一起申诉。他以自己的干净担当践行了一个纪检人的崇高品格,也维护了纪检监察事业的神圣和威严。
三、宋水同志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宋水,男,汉族,1971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五原县纪委常委。
宋水同志谦和沉稳,宽厚待人,刚毅正直,爱岗敬业,工作严谨,不畏困难,务实肯干。15年来始终奋战在纪检监察工作一线,以出色的工作、忘我的奉献诠释着一名纪检人的忠诚、干净、担当。
多年来他勤于学习、善于总结、精于提升,以廉为本,发挥表率,以干为先,勇创佳绩,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17年市纪委组织开展的“三项技能”学习讨论和实战大练兵活动中,他发挥多年一线实践经验,指导撰写的《“谈话突破”心得》,荣获三等奖,成为指导新参加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执纪审查的“工作指南”。多次参与区市两级纪委查处大案要案。特别是2016年至2017年间,被自治区第五纪检监察室抽调,参与查办了巴彦淖尔市原副市长贺福宝案。查办了内蒙古盛世宏扬公司套取129万元财政补贴款案、五原县医院院长张某某违规发放津补贴案等。2013年3月,他坚持原则,秉公执纪,顶住压力,坚决查办了某村支书、村会计的违纪案件。十八大以来,经他手初核问题线索70余件,查办的大大小小的案件多达61件,办结率100%,处分36人,累计查出各种违纪资金5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
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
四、乌兰图雅同志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乌兰图雅,女,蒙古族,1977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乌拉特后旗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严”字当头办铁案。2013年担任案件审理室主任以来,严格按照案件查办“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审理每一起案件,五年多共审理案件160余件,所审案件中无一件冤假错案。因工作出色,她先后3次被抽调至市纪委、自治区纪委专案组,参与办理自治区、市县多起大案要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
“创新”推动办案提质。她提出了“印制蒙汉双语纪检文书”的建议,并在全市率先实施;她提出了案件审理“季回头”的工作方法,编印《审理参考》,为今后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她牵头研究制定《派驻纪检组案件两级联审办法》,通过联合审理既压实了派驻纪检组的主体责任,又推动了业务提升。她还探索实施“监督检查末梢”工作法,有效解决了嘎查村党员干部忽视轻处分和重视严重违纪移送司法的现象,工作方法受到了市纪委肯定。
“岗位练兵”强队伍。她组织开展“执纪审查模拟竞赛”活动,切实推动了全旗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三项技能的提升。先后制定完善了《派驻纪检机构案件两级联审办法》《案件主任员制度》《安全文明执纪审查办法》《案件线索管理办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执纪审查制度,为纪检干部做好每一环节工作把好关口。
2003年以来,全旗纪检监察案件质量逐年提升,每年在全市案件质量评查中名列前茅,2017年两件案件被评为全市“十佳案件”。乌兰图雅本人于2017年被评为“全区百千万人才工程执纪审查组组长”。
五、刘记宁同志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刘记宁,男,汉族,1970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磴口县监委委员。
近年来,刘记宁同志先后主办了磴口县环卫局局长尹某某、排污站站长赵某某玩忽职守案、磴口县国土资源局郭某伙同中石油化工输出公司项目经理张某某、刘某某和苁蓉种植户苏某共同贪污100余万元的窝案、磴口县森林公安局原局长杨某某、副局长原某某、刑侦队指导员杨某、森保室主任胡某某四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原兴安盟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杨某受贿20元余万元案等一批大案。并参与了市检察院对原兴安盟副盟长步某某和其兄受贿、原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施工的长春市政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崔某某行贿等一系列案件的查处工作。在多年办理案件过程中,不乏有人打招呼、送礼、说情,而且有的还是一些老领导、老同事。面对这些情况刘记宁总是婉言回绝,始终顶住压力,不低头、不让步,坚持原则,秉公处理,成功的办理了每一起案件,树立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面对监察体制改革,他及时充实自己,用最短的时间,实现了从一名优秀检察官到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角色转变,很快成为磴口县纪检监察办案的“行家里手”。转隶仅半年的时间,他已经指挥和参与调查了违法违纪案件90余件,2018年4月,刘纪宁被抽调到自治区纪委参与有关案件的调查,他带领专案组的成员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艰苦的内查外调中,通过不辞辛苦,夜以继日的努力,使案件的调查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